功能主治: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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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辅料:红糖。 |
没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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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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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50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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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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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约9毫升),一日1-2次. |
漱口,一次约3ml,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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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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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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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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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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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