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利巴韦林。【成份】化学名: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
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91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用法用量 |
请参照【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
成分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