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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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 |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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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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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19 |
国药准字Z1502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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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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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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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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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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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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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