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咳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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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龟甲、蜜百部、醋鳖甲、煅紫石英、地黄、熟地黄、天冬、北沙参、牡蛎、阿胶、龙骨、麦冬、蜂蜡、熟大黄、白及、川贝母。 |
蛤蚧、瓜蒌子、紫菀、麻黄、醋鳖甲、黄芩、甘草、麦冬、黄连、百合、炒紫苏子、石膏、炒苦杏仁、煅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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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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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87 |
国药准字Z2202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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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咳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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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g,一日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g煎汤服药。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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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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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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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咳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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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乌头碱类药物同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