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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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每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缘酸、奶油香精、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交沙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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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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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41 |
国药准字H1090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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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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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详见说明书。 |
成人,一日0.8~1.2g,较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均分3~4次服用(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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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耳和内耳迷路异常:眩晕,胃肠道异常: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嗳气、贪欲缺乏、便秘:神经系统异常:头早、头痛、嗜睡、易激动、困倦、疲劳、肌张力障碍;精神异常:当使用推荐剂量时,可能出现视幻觉和意识模糊。当药物过量时,观察到了更为严重的不良反应: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尊麻疹、癌痒、红斑、过敏性皮炎等皮肤过敏反应。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免疫系统异常:具有相应的实验室和临床表现的过敏反应和超敏反应包括哮端综合症、可能影响皮肤、呼吸道、青肠道和心血管系統的轻至中度反应,包括皮疹、尊麻疹、水肿、癌痒、心肺容迫等症状: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字,呼吸抑制。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2.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服用本品,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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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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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本品可通过血胎盘屏障,虽然在新生儿和胎儿血中未能检出,但孕妇服用本品时仍宜权衡利弊。2.因本品可进入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间服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但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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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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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 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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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儿童过量服药可能导致严重不良事件,服药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事件请立即就医。 4.不得超出推荐剂量或推荐使用时间,因为此类滥用会产生药物心理依赖性风险以及显著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事件。 5.孕妇慎用。 6.痰多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肝酶活性(CYP2D6多态性)的特定遗传变异可能会导致右美沙芬的代谢受损。在这些患者中,右美沙芬的排泄可能会减弱,可能需要降低剂量,因此有肝酶活性(CYP2D6多态性)的特定遗传变异患者使用本品请咨询医生。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服药时应避免同时饮酒精饮料、葡萄柚汁。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