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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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柳胺酚,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水杨酰苯胺。其结构式分子式:C13H11NO3,分子量:229.24。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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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康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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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4156 |
国药准字H2001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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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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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0.25~0.5g/次,每日3次,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饭前服。 |
口服,每次0.3g,每日三次,疗程12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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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胆道完全梗阻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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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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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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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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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 |
在CCl4所致大鼠慢性肝损伤的模型上,本品有降低血清转氨酶、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并使肝脏病变程度减轻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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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