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疮疡热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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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珍珠、三七、黄芩提取物、猪胆汁、冰片、薄荷油。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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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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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393 |
国药准字H2006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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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疮疡热疖。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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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外用。取药粉用米醋或冷开水调成糊状,敷患处。 |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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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患处破烂、出脓者不可外敷 |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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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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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疮疡热疖。 |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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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