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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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天麻素。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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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万正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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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885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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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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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肌内注射,一次100mg~200mg,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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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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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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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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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轻微,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但不致影响病人接受用药,也无需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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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