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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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辅料含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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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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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95 |
国药准字H20050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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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用于眼科手术后非细菌性炎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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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滴眼,1~2滴/次,分别于手术前3h、2h、1h、0.5h共4次。术后3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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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滴眼液可能导致眼部不适、刺激感、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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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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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用于眼科手术后非细菌性炎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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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滴眼液可能导致眼部不适、刺激感、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