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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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黄芪、党参、葛根、升麻、蔓荆子、白芍、黄柏(炒)、炙甘草。辅料: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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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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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95 |
国药准字Z20063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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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益气升阳,聪耳明目。用于耳聋耳鸣,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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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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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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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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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益气升阳,聪耳明目。用于耳聋耳鸣,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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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突发性耳聋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2.本药用于虚性耳鸣耳聋,凡实症者慎用。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