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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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色甘酸钠160毫克,辅料为玻璃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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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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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595 |
国药准字H20065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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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用于预防春季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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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4次,重症可适当增加到一日6次。在好发季节提前2~3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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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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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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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用于预防春季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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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使用后应将药瓶盖拧紧,以免瓶口污染。2.用前应洗净双手。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