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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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γ-氨酪酸。化学名称:γ-氨基丁酸。分子式:C4H9N02分子量:1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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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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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178 |
国药准字H4302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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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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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g(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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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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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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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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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脑卒中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头部外伤后以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昏迷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各型肝昏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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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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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