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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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聚乙二醇400064.000g、无水硫酸钠5.700g、氯化钠1.460g、氯化钾0.750g、碳酸氢钠1.68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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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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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154 |
注册证号H20140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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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
用于以下情况之前患者结肠准备:内窥镜或放射检查前。结肠手术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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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2.小儿常用量: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只限成人。口服。将每袋内容物溶于1升水中,搅拌直到粉末完全溶解。体重在15-20kg的剂量约为1升配制后溶液,即平均剂量为3-4升。该药可以一次服用(检查前一天晚上服4升)或分次服用(检查前一天晚上服2升和检查当天早上服2升;通常建议在检查前3-4小时最后一次服用完)。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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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 (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 (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1)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刚服用时有报道恶心和呕吐,一般继续服用即消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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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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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研究没有显示致畸作用。因无动物致畸作用,不可能对人产生致畸作用。因为,目前在对人和动物进行的研究中发现,导致人致畸形成的物质会使动物致畸。临床上,目前还没有足够确切的资料来评定妊娠时服用该药可能产生的畸形作用或胚胎毒性作用。哺乳期:没有资料说明聚乙二醇4000进入乳汁中,且聚乙二醇4000无明显吸收,可以在哺乳期服用改药品。儿童用药:参见【禁忌】。老年用药:没有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禁忌(参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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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
用于以下情况之前患者结肠准备:内窥镜或放射检查前。结肠手术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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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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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 服用前需充分混合;2. 避免与热饮料或含酒精饮料同服;3. 服用后多饮水;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