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青光眼,处、中期白内障及肝肾阴虚引起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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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羚羊角、蒺藜、木贼、菊花、车前子、夏枯草、决明子、人参、山茱萸(制)、石斛、枸杞子、菟丝子、女贞子、石决明、黄连、谷精草、川木通、熟地黄、山药、泽泻、茯苓、牡丹皮、地黄、槟榔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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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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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30 |
国药准字Z1102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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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青光眼,处、中期白内障及肝肾阴虚引起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等病。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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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一疗程30天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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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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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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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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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青光眼,处、中期白内障及肝肾阴虚引起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等病。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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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