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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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为:16α,17-[(1-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羟基-21-氯-9-氟孕甾-4-烯-3,20-二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内含十一稀酸锌2g,十一稀酸0.5g,醋酸去炎松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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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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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323 |
国药准字H34022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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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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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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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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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人类尚无局部用药致畸作用的研究,妊娠期应慎用。外用经皮吸收大量时可从乳汁排泄,哺乳期慎用。儿童用药:应小面积,短期应用,一旦消退迅速停药或改用其它药,一岁以内儿童尽量不用此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长期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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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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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真菌药,有较强的抑制霉菌的功能,有一定的止痒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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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长期使用需定期检查皮肤状况;5. 过敏者禁用。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 4水疱型和鳞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