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
生产企业 |
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45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日5mg~10mg,分1~2次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为一日2.5mg。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一日10~20mg,每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可与其它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儿童、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
成分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胸闷、咳嗽、蛋白尿、皮疹、面红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
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首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及血钾测定。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