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儿童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周身疼痛、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80mg,盐酸伪麻黄碱7.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93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儿童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周身疼痛、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者,一次2片,一日3-4次;6-11岁者,一次4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适用于儿童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周身疼痛、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嗜睡、多汗、头晕、皮疹、口干、恶心、多汗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日口服量不得超过每次服用量的4倍,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者不宜服用此品。3、服用本品后若症状未改善或出现高烧,应及时停药。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