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小儿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可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神经痛,肌肉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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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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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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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61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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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小儿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可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神经痛,肌肉痛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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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开水溶解后口服。成人一次1包。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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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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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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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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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小儿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可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神经痛,肌肉痛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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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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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