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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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从长白山白眉蝮蛇[Agkistrodonhalas(pallas)]冻干蛇毒中提取分离得到的血凝酶。辅料为甘氨酸、明胶、氯化钠。 |
主要成份为人参、麦冬、山茱萸、丹参、炒酸枣仁、桑寄生、赤芍、土鳖虫、甘松、黄连、南五味子、龙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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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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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30 |
国药准字Z2010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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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益气养阴,活血通络,清心安神。用于治疗气阴两虚,心络瘀阻引起的冠心病室性早搏,症见心悸不安,气短乏力,动则加剧,胸部闷痛,失眠多梦,盗汗,神倦懒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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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是加如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1支),至出血完全停止。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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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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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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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益气养阴,活血通络,清心安神。用于治疗气阴两虚,心络瘀阻引起的冠心病室性早搏,症见心悸不安,气短乏力,动则加剧,胸部闷痛,失眠多梦,盗汗,神倦懒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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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偶见过敏样反应。如出现此类情况,可按一般抗过敏处理方法,给予抗组胺药或/和糖皮质激素及对症治疗。 |
参松养心胶囊对氯化钙、哇巴因、乌头碱所致的心律失常均有明显的保护作用,与模型组比较均有显著差异;能够减轻大鼠心肌缺血再灌注损伤模型的心律失常程度,降低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乳酸脱氢酶LDH及丙二醛MDA含量,增加血清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增加再灌注心肌组织NA+、K+-ATP酶活性;可明显降低动脉血压、冠脉阻力、心肌耗氧量和耗氧指数,为临床治疗心律失常提供了实验依据。对小鼠急毒和长毒试验证实,该药安全、无毒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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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动脉、大静脉受损的出血,必须及时外科手术处理。2.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是白眉蛇毒血凝酶的适应症。3.本品溶解后,如果发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4.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时,白眉蛇毒血凝酶没有代偿作用,宜在补充血小板、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白眉蛇毒血凝酶。5.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如:内分泌腺、癌症手术等)的情况下,白眉蛇毒血凝酶宜与血抗纤溶酶的药物联合应用。6.使用期间还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 |
应注意配合原发性疾病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