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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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文拉法辛。 |
利培酮,化学名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a]嘧啶-4-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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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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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52 |
国药准字H2007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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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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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mg,每日一次。二周后根据病情可增加至150mg/日,如果需要,剂量可进一步增至225mg/日。每次剂量的递增应间隔二周左右,不能少于4天。75mg剂量的抗抑郁作用一般可以在治疗二周后观察到。本品应与食物同服。用水整粒送服。不能掰开、压碎、咀嚼,或将胶囊化在水中。本品应在相同的时间(早晨或晚间)服用,每日一次。正在服用文拉法辛速释片的抑郁症患者可以改换使用怡诺思缓释胶囊。例如服用文拉法辛速释片37.5mg每日二次的患者可以换用怡诺思缓释胶囊75mg每日一次。换药时,要根据患者情况作剂量调整。肾功能或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肾功能或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的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的半衰期延长。因此肾损害患者(GFR=10-70ml/分),每天给药总剂量必须降低25-50%。对轻度肝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中度肾损害(GFR10-30ml/分)或中度肝损害患者,剂量应降低50%。对于某些中度肝损害患者,也可将剂量降低50%以上。对于每日剂量低于75mg的患者,可以服用文拉法辛速释片。尚无足够的资料支持严重肾损害(GFR<10ml/分)或严重肝损害患者使用本品。对于正在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每天给药总剂量必须降低50%,且只能在透析治疗结束后给药。老年患者: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然而如同其他的治疗,老年患者用药应谨慎(例如,老年患者可能有肾脏损害。参照对于肾损害的推荐剂量)。应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如果需要增加剂量,应仔细监测患者情况。儿童用药:尚无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维持/持续/延长治疗。医师应定期再评价每个长期使用怡诺思ò<缓释胶囊患者的疗效。一般认为重性抑郁症急性发作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维持治疗。长期治疗期间(12个月),文拉法辛是有效的。停药信息:对其他抗抑郁药突然停药的影响已十分了解。在怡诺思ò<缓释胶囊对照临床试验中,未对其停药的影响进行系统评价。对怡诺思ò缓释胶囊逐渐减药期间或停药后发生的事件进行的回顾性调查揭示,以下事件的发生率至少为,且至少是安慰剂的二倍:头晕、口干、失眠、恶心、紧张不安和出汗。此外,在文拉法辛速释片逐渐减药期间或停药后发生的事件的回顾性调查揭示以下事件的发生率至少为5%,且至少是安慰剂的二倍:疲劳、头痛、恶心、头晕、睡眠障碍和紧张不安。也有报道腹泻和轻度躁狂发作。上市后出现于不同剂量的文拉法辛停药、降低剂量或逐渐减药期间的症状包括:意识模糊、感觉异常、出汗、眩晕和呕吐。因此,使用怡诺思ò缓释胶囊一周以上的患者如果需要停药,应逐渐减药,减药的时间至少持续一周;用怡诺思ò缓释胶囊治疗6周或以上的患者如果需要停药,建议停药所需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周。同时要监测患者,以减少停药症状的危险。停药所需的时间视剂量、疗程和患者自身情况而定。(详见说明书) |
利培酮口崩片服用时将片剂置于舌上,几秒钟内崩解,无需用水即可吞服(也可以用水吞服)。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 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来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 的抗帕金森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进行再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次1mg,一日2次,第二天增加到一次2mg,一 日2次;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次3mg,一日2次。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 况进一步调整。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每日2-8mg,同时也证 实了采用一日1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 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时间间隔一般应不少于1 周。调整时,推荐剂量增减幅度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一日4-8mg,但需一日2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 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出现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它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 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用药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 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次0.5mg,一日2次。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增大到一次1-2mg, 一日2次。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幅度为一次0.5mg,一日2次。在获得更多经验前, 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肝病和肾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次0.5mg,一日2次。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增大到一 次1-2mg,一日2次。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幅度为一次0.5mg,一日2次。这些患 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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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文拉法辛和本品中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2.禁止同时使用文拉法辛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至少14天内不得开始使用文拉法辛;停用文拉法辛至少7天后方可开始以单胺氧化酶进行治疗。 |
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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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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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对于精神分裂症,目前尚缺乏15岁以下儿童足够的临床经验。2.对于品行障碍和其它行为紊乱,目前尚缺乏5岁以下儿童的足够的临床经验。3.对于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目前尚缺乏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足够的临床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2.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尽管如此,除非益处明显大于可能的危险,怀孕妇女仍不应服用本品。3.本品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出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对利培酮的耐受性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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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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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最常见的与使用文拉法辛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失眠、口干、嗜睡、头晕、便秘、出汗、紧张不安、乏力、射精异常或性欲增高。发生率在3%或以上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大于安慰剂1%以上的不良事件为:厌食、视觉异常/眼调节异常、阳痿、呕吐、震颤、异常梦境、血管扩张、高血压、皮疹、激越、张力减退和感觉异常。多数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有关,而且随着治疗的进行,其严重程度和发生率会下降。一般不导致停药。在临床研究中,恶心的发生率较低。与文拉法辛速释片相比,本品恶心的发生率较低。对非抑郁症受试者的研究显示,本品恶心的程度和发生率比文拉法辛速释片降低2–3倍。在所有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有2.2%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的血压升高有临床意义。而接受安慰剂患者仅为0.4%。文拉法辛速释片临床研究显示血压增高与剂量相关。总体来讲,每日剂量≤200mg时,血压轻微增高。而在短期剂量探索研究中,每日剂量达300-375mg时,4周时的卧位舒张压平均增加4mmHg,6周时平均增加7mmHg<。接受文拉法辛治疗期间,服用降压药的高血压患者或血压高于基线值的患者,血压不一定会进一步升高。0.4%>接受文拉法辛速释片的患者和0.8%接受对照药的患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体位性低血压。与其它抗抑郁药类似,这种作用在老年患者更为明显。临床试验中,少数使用文拉法辛速释片的患者(0.5%)出现可逆性的肝酶升高。某些使用文拉法辛患者出现血清胆固醇改变。使用文拉法辛速释片患者的血清胆固醇比基线值平均升高0.07mmol/L,该变化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在所有的上市前试验中,小于1%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体重增加或减轻。其他抗抑郁药(包括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罕见引起低钠血症,常为老年患者和服用利尿剂的患者,或其他有血容量减少的患者。这种现象亦罕见于使用文拉法辛速释片患者,一般为老年患者,停药后即可恢复。抗抑郁药都有停药反应,因此建议如需停用任何剂型文拉法辛时应逐渐减药并进行监测。突然停用文拉法辛、降低其剂量或逐渐停药会出现的症状,包括疲乏、头痛、恶心或呕吐、头晕、口干、腹泻、失眠、紧张不安、意识模糊、感觉异常、出汗,眩晕,轻躁狂,焦虑,激越,嗜睡,厌食,撤药时,多数症状不严重,而且为自限性的,可不治自愈。(见用法用量)其它不良反应还包括:全身:频发(发生率31%):虚弱、疲倦,非频发(发生率30.1%,<1%):光过敏反应,非常罕见(发生率<0.01%):过敏。心血管系统:频发:血管扩张(多为潮红),非频发:低血压,晕厥,心动过速,非常罕见:QT间期延长,心室纤维性颤动,室性心动过速(包括torsadedepointes)。消化系统:频发:食欲下降,非频发磨牙。血液和淋巴系统:非频发:瘀斑,粘膜出血,罕见(发生率30.01%,<0.1%)出血时间延长,血小板减少症,发生频率不明:血质不调,包括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各类血细胞减少。代谢和营养:非频发:肝功能检测异常,罕见肝炎,异常抗利尿激素分泌。神经系统:频发:性欲下降,镇静,非频发:情感淡漠,幻觉,肌阵挛,罕见:惊厥,躁狂反应,恶性综合征,5-羟色胺综合征,发生频率不明:妄想。呼吸系统:频发:呵欠,发生频率不明:肺嗜曙红细胞增多。皮肤:非频发:脱发,非常罕见: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特殊感觉:频发:瞳孔放大,非频发:味觉改变。泌尿生殖系统:频发:性感丧失,勃起困难,排尿功能受损(多为排尿困难),非频发:女性异常高潮,月经过多,尿潴留。肌肉骨骼:发生频率不明。横纹肌溶解。儿童病人:总体而言,文拉法辛在儿童/青少年(6-17岁)中的不良反应与成人类似。与成人相同,儿童和青少年患者(6-17岁)可出现食欲下降,体重减轻,血压升高,胆固醇升高。在儿童进行的临床研究中,有关敌意,尤其在重性抑郁病人,自杀相关不良事件的报告增多,如自杀观念和自伤。另外,可见以下不良反应:腹痛,激越,消化不良,淤斑,鼻出血和肌痛。 |
利培酮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胺能拮抗剂,对5HT2受体、D2受体、α1及α2受体和H1受体亲和力高。对其他受体亦有拮抗作用,但较弱。对5HT1C,5HT1D和5HT1A有低到中度的亲和力,对D1及氟哌丁苯敏感的σ受体亲和力弱,对M受体或β1及β2受体没有亲和作用。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机制尚不清楚。据认为其治疗作用是对D2受体及5HT2受体拮抗联合效应的结果。对D2及5HT2以外其它受体的拮抗作用可能与利培酮的其它作用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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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必须注意所有的抑郁症患者自杀企图的危险。医师处方本品时,应结合对患者的良好管理,给予最小的处方量,以减少发生药物过量的可能。(请参见【儿童用药】和【不良反应】)。在文拉法辛临床试验中,有0.2%接受文拉法辛治疗的患者发生癫痫,但全部恢复。文拉法辛缓释胶囊的临床试验中,没有发生过癫痫。如同所有抗抑郁药,有癫痫史的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如果患者发生癫痫,应停用本品。如同其它抗抑郁药,文拉法辛可能会引起惊厥。有惊厥史的患者应慎用。躁狂/轻症躁狂曾报道于少数使用抗抑郁药(包括文拉法辛在内)治疗的情绪失常的患者中,如同其它抗抑郁药,对于有躁狂症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文拉法辛。在临床试验中,有3%接受文拉法辛治疗的患者发生皮疹。如果患者出现皮疹、荨麻疹或相关的过敏反应,应告知医师。在整个临床试验中,未见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有“找药”行为、出现耐受或剂量递增的情况。然而,医师应对患者进行药物滥用史的评价,密切随访患者,观察和注意患者误用或滥用怡诺思缓释胶囊的征兆。文拉法辛和其活性代谢物在中、重度的肾功能损害或肝硬化患者中的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所以,这些患者应慎用本品。如[用法用量]所述,必须使用较小的剂量,或使用文拉法辛速释片。新近有心肌梗死病史或不稳定心脏病患者使用文拉法辛的经验有限,故不能进行评价。这些患者应慎用。1%接受文拉法辛的患者和0.2%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改变。在临床试验中,接受文拉法辛的患者罕有PR、QRS、或间期的临床意义的变化。使用文拉法辛期间,平均心率增加4次/分。心率的增加在高剂量下更为明显。对于可能由于心率加快而影响健康状况的患者,应慎用。使用高剂量文拉法辛的患者可发生血压升高,这种升高是剂量相关性的。因此使用文拉法辛的患者建议监测血压。使用文拉法辛可能会发生瞳孔扩大,因此对于眼内压升高的患者或患有急性窄角青光眼的患者,应密切监测。文拉法辛可能引起低钠血症和/或抗利尿激素分泌综合征,特别是低血容量患者或脱水患者,包括老年患者和服用利尿剂的患者。服用文拉法辛的患者有可能增加皮肤和粘膜出血的危险性,故在这些部位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文拉法辛。尚未确定联合使用文拉法辛和减肥药(包括芬特明)的安全性和疗效。不推荐同时使用文拉法辛和减肥药。单用文拉法辛或与其他药物合用时,不可用于减肥。虽然文拉法辛不影响健康志愿者的精神运动性、识别或复杂行为的能力,但是任何精神作用药物可能损害判断、思考和运动的能力。因此,患者在驾驶车辆和操纵危险的机器时应谨慎。 |
1.心血管疾病的病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 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 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作用的药物相似,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 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物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颤抖、意识改变和 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 车或操作机器。 10.在老年痴呆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参加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发现利培酮组 脑血管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3.3%)比较高,包括脑血管意外、心脏衰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发生率比安慰剂(1.2%)高三倍。该研究还发现,利培酮或呋塞米同时使用时,死亡率高于单独 使用利培酮或呋塞米的患者,分别为7.3%(平均年龄89岁,范围75-97岁)、3.1%(平均年龄84岁, 范围70-96岁)和4.1%(平均年龄80岁,范围67-90岁)。在完成的4项临床研究中,有2项研究发现 了以上情况。并没有找到病理生理学方面的依据来解释以上发现,并且患者的残废原因没有固定模式。尽管如此,对以上患者合并给予利培酮和呋塞米时需谨慎评估风险利益。在合并其它利尿 剂的服用利培酮的患者中,并没有出现以上死亡率增加的现象。但是,对于老年痴呆患者,总体 而言脱水是很重要的致死因素,所以仍应尽量避免使用利尿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