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慢性栓塞性脉管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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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己酮可可碱,其化学名称为3,7-二氢-3,7-二甲基-1-(5-氧代己基)-1H-嘌呤-2,6-二酮。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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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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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476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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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慢性栓塞性脉管炎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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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时患者应处于平卧位。初次剂量为己酮可可碱0.1g,于2—3小时内输入,最大滴速不可超过每小时0.1g,根据患者耐受性可每次增加0.05g,但每次用药量不可超过0.2g,每日1—2次,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0.4g。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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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冠状动脉硬化,严重高血压患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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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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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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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外周血循环障碍性疾病如慢性栓塞性脉管炎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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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厌食,腹胀,呕吐等,其发生率均在5%以上,最多达30%左右。(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心血管系统:血压降低,呼吸不规则,水肿;神经系统焦虑,抑郁,抽搐;消化系统厌食,便秘,口干,口渴;皮肤血管性水肿,皮疹,指甲发亮;视力模糊,结膜炎,中央盲点扩大,以及味觉减退,唾液增多,白细胞减少,肌肉酸痛,颈部腺体肿大和体重改变等。(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律不齐;黄疸,肝炎,肝功能异常,血液纤维蛋白原降低,再生不良性贫血和白血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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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出血倾向或新近有过出血史者不宜应用此药,以免诱发出血。 (2)动物实验中提示长期应用已酮可可碱有增加纤维瘤发生机会,但没有明显致畸形。 (3)严重冠心病,低血压患者慎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