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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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华法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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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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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注册证号H2017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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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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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INR(国际标准化比值)范围:人造心脏瓣膜患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INR2.5~3.5,其他适应症:INR2.0~3.0。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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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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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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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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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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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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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 定期监测凝血功能;2.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3. 注意饮食中维生素K的摄入;4. 避免剧烈运动和外伤;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