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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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药片每片含吡诺克辛钠0.8毫克,辅料为:;溶剂辅料为: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辅料为甘油、乙醇、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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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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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05 |
国药准字Z1502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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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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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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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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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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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治疗初期老年性白内障、轻度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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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极少数患者可有轻微眼部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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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须将1片药片投入1瓶溶剂中,待药物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片剂溶解入溶剂后,应连续使用,在20天内用完。2.糖尿病引起的白内障患者,应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方法治疗。3.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4.本品宜避光保存;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 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 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