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淤,祛风化痰,醒脑开窍。用于脑血栓引起的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左瘫右痪,语言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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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豨莶草(蜜酒炙)、胆南星、半夏(制)、当归(酒炙)、天麻、秦艽、川芎、三七、桃仁、水蛭、红花、冰片、人工麝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麦角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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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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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00034 |
国药准字H2000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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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淤,祛风化痰,醒脑开窍。用于脑血栓引起的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左瘫右痪,语言障碍等。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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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温开水送服。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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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出血性中风(脑溢血)急性期禁用。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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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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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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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淤,祛风化痰,醒脑开窍。用于脑血栓引起的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左瘫右痪,语言障碍等。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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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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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极个别病例可能出现嗜睡,面部发热,头痛等症状,继续服药可逐渐消失。2.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3.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5. 避免与降压药、镇静药等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