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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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氯沙坦钾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化学名称: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 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分子式:C20H25N2O5Cl⋅C6H6O3S分子量:5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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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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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40 |
国药准字H2011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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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1.高血压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2.冠心病(CAD)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本品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血管痉挛性心绞痛(Prinzmetal's 或变异型心绞痛)本品适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 经血管造影证实为冠心病,但射血分数≥40%且无心衰的患者,本品可减少因心绞痛住院的风险以及降低冠状动脉重建术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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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2.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3.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在部分病人中,剂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产生进一步的降压作用。4.对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可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5.对老年病人或肾损害病人包括透析的病人,不必调整起始剂量。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注意事项) |
成人:通常本品治疗高血压的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身材小、虚弱、老年、或伴肝功能不全患者,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本品联合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剂量。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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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尚未发生因药物不良反应而需终止治疗病例。应用本品时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 在对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对照研究中,1%及以上用本品治疗的病人中,与药物有关、发生率比安慰剂高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头晕。另外,不足1%的病人发生与剂量有关的体位性低血压。尽管皮疹在对照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较安慰剂低,但也有个别报道。 在这些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双盲对照研究中,应用本品后,不论是否与药物有关,发生率在1%及以上的不良反应有: 本品上市后已报告的其它不良反应包括: 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包括导致气道阻塞的喉及声门肿胀,及/或面、唇、咽和/或舌肿胀)在极少数服用氯沙坦治疗的病人中有报道。其中部分病人以前曾因服用包括ACE抑制剂在内的其他药物而发生过血管性水肿。脉管炎,包括亨诺克?舍恩莱因(亨-舍二氏)紫癜已有极少报道。 胃肠道反应:肝炎(少有报道),肝功能异常。 血液系统:贫血。 肌肉骨胳系统:肌痛。 神经/精神系统:偏头痛。 呼吸系统:咳嗽。 皮肤:荨麻疹,瘙痒。 实验室检查结果 在原发性高血压临床对照试验中,很少有应用本品的病人在实验室参数方面出现临床上有重要意义 |
临床试验中的不良事件:由于临床试验进行的条件存在很大差异,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法与另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可能也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本品的安全性在美国等国外的临床研究中已被证实,涉及患者超过11000名。总体而言,患者对于使用本品每日剂量达10mg范围内均有较好的耐受性。本品治疗过程中报道的不良反应,多为轻或中度。在本品10mg(N=1730),直接与安慰剂(N=1250)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氨氯地平组由于不良反应停药的仅有1.5%,对比安慰剂组(约1%)没有显著性的差别。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和水肿。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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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孕妇在怀孕中期和后期用药时,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引起正在发育的胎儿损伤,甚至死亡。当发现怀孕时,应该尽早停用本品。尽管没有怀孕妇女使用本品的经验,但使用氯沙坦钾进行的动物研究已证明有胎儿及新生儿损伤和死亡,其机制被认为是通过药物介导而对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作用所致。人类胎儿从怀孕中期开始的肾灌注,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发育,因此,如果在怀孕的中期和后期应用本品,对胎儿的危险会增加。儿童用药:在儿童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没有年龄差异。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分类C (FDA 分类)在妊娠妇女中未进行充足且良好对照的研究。只有当潜在受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氨氯地平。当妊娠大鼠及兔在各自的主要器官形成时期经口接受高达10 mg 氨氯地平/kg/天(根据mg/m[sup]2[/sup] 基础换算,分别是人类最大推荐剂量10 mg 的8 倍和23 倍【按照患者体重50 kg计算】)的马来酸氨氯地平时,未发现致畸性或其他胚胎/胎儿毒性。然而在交配前、整个交配和受孕期间接受马来酸氨氯地平(剂量相当于10 mg 氨氯地平/kg/天)治疗14 天的大鼠中,观察到窝数显著减少(大约50%),子宫内死亡数量显著增加(约5 倍)。研究已证明,马来酸氨氯地平在该剂量下能够延长大鼠的受孕期和分娩期。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6至17岁儿童高血压患者应用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 至5mg ,每日一次。尚无儿童患者每日应用本品5mg 以上剂量的研究(见【药理毒理】与【药代动力学】部分)。尚无本品对6 岁以下儿童患者的血压影响资料。老年用药:目前尚没有亢分的临床研究以确定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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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1.高血压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2.冠心病(CAD)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本品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血管痉挛性心绞痛(Prinzmetal's 或变异型心绞痛)本品适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 经血管造影证实为冠心病,但射血分数≥40%且无心衰的患者,本品可减少因心绞痛住院的风险以及降低冠状动脉重建术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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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
1.低血压 症状性低血压可能发生,特别是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中。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 2.心绞痛加重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出现心绞痛恶化或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3.β受体阻滞剂停药 β受体阻滞剂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危险,由于氨氯地平不是β受体阻滞剂,其对因β受体阻滞剂停药出现的危险不能给予有效保护;任何一种β受体阻滞剂均应逐步停药。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 因本品通过肝脏大量代谢,并且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清除半衰期(t1/2)为56 小时,因此本品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应缓慢增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