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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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每粒含厄贝沙坦150mg,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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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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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61 |
国药准字H2013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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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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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瘦小者、体质虚弱者、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从2.5mg,每日一次开始用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者也从此剂量开始用药。用药剂量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期应不少于7-14天,以便医生充分评估患者对该剂量的反应。但在临床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加快调整速度。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需减量。 |
本品每日1次,空腹或进餐时使用,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150mg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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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氨氯地平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窦性异常和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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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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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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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在10mg/日的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较常见的副反应是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较为少见的副反应为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与其他钙拮抗相似,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不良反应报道,而且这些不良反应不能与病人本身的基础疾病明确区分,尚未发现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参数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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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罕见。有严重的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应用钙通道拮抗剂治疗或加量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频率、时程和/或严重性上升,或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机制不明。 2.低血压:由于本品逐渐产生扩血管作用,口服一般很少出现急性低血压。但本品与其它外周扩血管药物合用时仍需谨慎,特别是对于有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病人。 3.心力衰竭患者:钙通道阻滞剂应慎用于心衰患者。 4.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 5.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衰患者的起始剂量可以不变。 6.停用β-阻滞剂:本品对突然停用β-阻滞剂所产生的反跳症状没有保护作用。因此,停用β-阻滞剂仍需逐渐减量。 7.本品在梗阻性肺病、代偿良好的心力衰竭、外周血管疾病、糖尿病和脂质异常疾病的病人中可以安全使用。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4.药物的相互作用: 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 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