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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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克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非索非那定。化学名称:α,α二甲基-4-[1-羟基-4-[4-(羟基二苯甲基)-1-派啶]丁基]-苯乙酸的盐酸盐。分子式:C32H39NO4·HCl分子量:53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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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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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4020 |
国药准字H2004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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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 |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适用于缓解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相关的症状,如打喷嚏,流鼻涕,鼻、腭、喉部发痒、眼睛发痒、潮湿、发红。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适用于治疗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皮肤症状,能够显著减轻瘙痒和风团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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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冲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每次100mg(2袋),1日2次;成人重症感染着可增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2次。 |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成人、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60mg,一日2次,或180m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60mg,一日1次。6至11岁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30mg,一日2次,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30mg,一日1次。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 成人、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60mg,一日2次。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60mg,一日1次。 6至11岁儿童,盐酸非索非那定的推荐剂量为30mg,一日2次。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30m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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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成份或其他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干、困倦。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包括倦睡,都不是剂量相关性的,并且在各年龄、性别和种族组之间是相似的。 文献报导,在美国一项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12岁以上患者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的不良反应如下: 每日两次口服盐酸非索非那定胶囊发生率大于1%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非索非那定60mg每日两次(n=679)安慰剂每日两次(n=671)病毒感染(感冒、流感)2.5%1.5%恶心1.6%1.5%痛经1.5%0.3%倦睡1.3%0.9%消化不良1.3%0.6% 疲劳1.3%0.9%每日一次口服盐酸非索非那定片发生率大于2%的不良反应副作用非索非那定180mg每日一次(n=283)安慰剂(n=293)头痛10.6%7.5%上呼吸道感染3.2%3.1%背痛2.8%1.4%实验室异常的发生频率和数量在盐酸非索非那定组和安慰剂治疗组是相似的。 在美国和加拿大进行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6-11岁儿童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如下: 副作用非索非那定30mg每日两次(n=209)安慰剂(n=229)头痛7.2%6.6%意外损伤2.9%1.3%咳嗽3.8%1.3%发热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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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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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动物未表现明显的致畸作用,但由于对怀孕妇女未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在怀孕期间只有当潜在的利益远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才能使用非索非那定。大鼠口服人用最大剂量3倍剂量时,观察到幼崽体重增长和存活率剂量相关性地下降。但对哺乳期妇女未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因为许多药物均可以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盐酸非索非那定。儿童用药:盐酸非索非那定对6岁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尚不能确定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的反应是否有差异。但是由于该药物经肾脏充分排泄,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药物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有可能增加。而老年患者很可能有肾功能的下降,因此剂量的选择需谨慎,必要时需要进行肾功能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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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 |
1.季节性过敏性鼻炎适用于缓解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相关的症状,如打喷嚏,流鼻涕,鼻、腭、喉部发痒、眼睛发痒、潮湿、发红。 2.慢性特发性荨麻疹适用于治疗成人和6岁及6岁以上年龄儿童的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皮肤症状,能够显著减轻瘙痒和风团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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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性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它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症:0.1~<5%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0.1%出现,瘙痒﹑发热﹑浮肿。 (2)血液:0.1~<5%出现,嗜酸细胞增多,<0.1%出现,粒细胞减少。 (3)肝脏:0.1~<5%出现,GOT升高﹑GPT升高﹑AL-P升高,<0.1%出现,黄疸。 (4)肾脏:<0.1%出现,BUN升高。 (5)消化系统:0.1~<5%出现,腹泻﹑胃部不适。<0.1%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 (6)菌群失调症:<0.1%出现,口腔炎﹑口腔念珠菌症。 (7)维生素缺乏症:<0.1%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它:<0.1%出现,头痛﹑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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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 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5.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1)用斑氏(Benedict)试剂、费林氏(Fehling)试剂、尿糖试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假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6.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7.其他在幼小的大白鼠实验中,口服1000mg/kg以上时,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5. 服药期间不宜饮酒;6. 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