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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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拉贝洛尔。化学名称:5-[1-羟基-2(1-甲基-3苯 丙胺基)-乙基]水杨酰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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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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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206 |
国药准字H3202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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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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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剂量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其余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100mg(2片),每日2~3次,2~3天后根据需要加量。常用维持量为200~400mg(4~8片),每日2次,饭后服。极量每日2400mg(4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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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偶有头昏、冒肠道不适、疲乏、感觉异常、哮喘加重等症。个别忠者有体位性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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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胆汁性肝硬化或胆汁郁积。无尿症。在2型糖尿病患者合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S)(包括缬沙坦)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Ls)与阿利吉仑(见【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育龄妇女:作为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的药物,准备妊娠的妇女应禁用复代文。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处方中涉及作用于RAAS的药物时。应告诉育龄妇女妊娠期间服用这些药物的可能危害。妊娠期:作为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孕妇(见【禁忌】)应禁用复代文。根据血管紧张素的损害。在妊娠的第4-6个月和第7-9个月,在宫中接触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系统的药物类别)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另外,回顾性数据显示,最初的三个月使用血管紧张素(ACE)抑制剂的患者有出现潜在的出生缺陷的风险。有报道孕妇在误服缬沙坦后出现自发性流产,羊水过少,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情况。在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黄疸或血小板减少,并且可能与其它发生在成人中的不良反应相关。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哺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安全有效地用于妊娠高血压,不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乳计中的浓度为母休血液的22~45%,乳母慎用。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用本品生物利用度高,因此可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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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不适用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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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5.避免与钾盐或保钾利尿剂合用。 |
1.有下列情况应慎用: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炎、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征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减退。 2.少数病人可在服药后2-4小时出现休位性低血压,因此用药剂量应该逐渐增加。(若降压过低,可用新福林或阿托品子以拮抗)。 3.本品对下列诊断可能产生干扰:本品尿中代谢产物可造成尿儿茶酚胺和VMA假性升高,本品可使尿中不异丙胶式验呈假阳性。 4.本品用最必须强调个体化,不同个体、不同疾病用量不尽相同。 5.本品用于嗜铬细胞瘤的降压有效,但少数病例有血玉反常升高的报道,故用药时应谨慎。 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