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化疗和其他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慢性肝炎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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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由担子菌银耳属银耳菌种经深层发酵、分离提取的多糖类物质。主要成份为银耳多糖。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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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远大九和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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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150 |
国药准字H2006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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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化疗和其他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慢性肝炎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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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g(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本药第一疗程28天,最初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一次150mg/ m2 ,一日一次。在28天为一治疗周期连续服用5天。如果治疗周期内,第22天与第29天(下一周期的第一天)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下一周期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200mg/m2,一日1次。在28天的治疗周期内连续服用5天。在治疗期间,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在任意治疗周期内,如果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数为<50×109/L时,下一周期的剂量将减少50mg/m2,但不得低于推荐剂量100mg/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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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病例出现口干、咽干等不适感觉。 |
1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2由于替莫唑胺与达卡巴嗪均代谢为MTIC,对达卡巴嗪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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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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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化疗和其他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慢性肝炎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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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担子菌多糖类免疫增强剂,有改善机体免疫功能提升白细胞的作用。 动物实验表明,能治疗家兔因盐酸氮芥和环磷酰胺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能促进γ射线照射后的小鼠、犬、猴造血功能的恢复,提高存活率;能显著提高小鼠网状内皮细胞的吞噬功能,提高猴外周淋巴细胞数、猕猴外围血中E玫瑰花结和EAC玫瑰花结形成率,提高免疫球蛋白、血清总补体的水平,对环磷酰胺所致的大鼠白细胞减少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对正常及荷瘤小鼠均有促进抗体产生的作用,能激活脾脏功能,增强特异和非物异免疫反应。 |
服用雷尼替丁不改变替莫唑胺及MTIC和Cmax及AUC,服用丙戊酸可使替莫唑胺消除率降低5%;不明确服用地塞米松、丙氧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对口服替莫唑胺消除率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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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有可能出现骨髓抑制,给药前患者必须进行绝对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数检查。在治疗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ge;15times;109/L,血小板数为ge;100times;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 2.肝、肾机能损伤病人慎用本品。 3.替莫唑胺影响睾丸的功能,男性病人应采取避孕措施。 4.女性病人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时应避免怀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