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肺、肝、胃等多种癌症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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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蟾蜍、生川乌、两面针、重楼、生关白附、芙蓉叶、三棱、莪术、红花、丁香、细辛、肉桂、六轴子、荜芨、甘松、山柰、乳香、没药、薄荷脑、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醋酸甲羟孕酮。其化学名为: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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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先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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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428 |
国药准字H2001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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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肺、肝、胃等多种癌症引起的疼痛。 |
用于不能手术、复发性或转移性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或辅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肾癌、乳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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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一贴,1-2天换药一次;或遵医嘱。 |
本品服用须经医嘱。子宫内膜癌及肾癌:每日0.2~0.4g;乳癌:每日0.4~0.8g,甚至每日高达1g,性激素疗法至少需要治疗8至10周才有反应。各种癌症病人恶液质及疼痛的姑息治疗:每日0.5~1g。对各种癌症化疗时保护骨髓作用:每日0.5~1g(由化疗前一周至一个疗程后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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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醋酸甲羟孕酮及本品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各种血栓栓塞性疾病(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严重肝功能损害,因肿瘤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月经过多,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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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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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酮类药物对胎儿有潜在性伤害,因此,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即将服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避免妊娠。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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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肺、肝、胃等多种癌症引起的疼痛。 |
用于不能手术、复发性或转移性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或辅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肾癌、乳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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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移植性肿瘤,如乳腺癌瘤株等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其抗肿瘤作用与其孕激素活性有关。长期或超剂量服用可产生相应的激素类药物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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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脏病患者、孕妇、新生儿禁用。 2.本品含有马兜铃科植物细辛,不宜长期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定期复查肾功能。 3.儿童及老人一般不宜使用。 4.药性峻猛,注意保存,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5.本品含水杨酸甲酯、苯甲醇、二甲基亚砜,水杨酸甲酯和苯甲醇具有消肿、止痛作用,二甲基亚砜为助溶剂,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
1本药须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一旦出现因该药增强凝血机制而致血栓栓塞症状如偏头痛、视力减退、复视等情况应立即停药。 2在连续大剂量MPA治疗时,应注意有无高血压、水钠潴留、高血钙症侯等,如出现这些症状应调整用药。 3本品可能会引起一定程度体液滞留。患有癫痫、偏头痛、气喘、心脏功能不全或肾脏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观察。 4有抑郁病史的病人需仔细观察,抑郁复发病情严重者需停止用药。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时,对葡萄糖耐受性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