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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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莫氟。 |
本品化学名称为:(8S,10S)-[[3-氨基-2,3,6-三去氧-4-O-(2-四氢吡喃基)-a-L-阿拉伯吡喃糖基]氧]-7,8,9,10-四氢-6,8,11-三羟基-8-羟乙酰基-1-甲氧基-5,12-萘二酮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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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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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8 |
国药准字H20045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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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
对恶性淋巴瘤和急性白血病有较好疗效,对乳腺癌、头颈部癌、胃癌、泌尿系统恶性肿瘤、及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等有效。单用THP的有效率分别为20%~70%。与多种化疗药物如Ara-C、CTX、6-MP、MTX、5-FU、DDP等联合应用抗癌作用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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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一次200mg,一日3~4次; 2.按体表面积一日140mg/m2,分2... |
将本品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水10ml溶解。可静脉、动脉、膀胱内注射。静注:一般按体表面积一次25~40mg/m2;动脉给药:如头颈部癌按体表面积一次7~20mg/m2,一日1次,共用5~7日,亦可每次14~25mg/m2,每周一次;膀胱内给药:按体表面积一次15~30mg/m2,稀释为500~1000μg/ml浓度,注入膀胱腔内保留1~2h,每周3次为一疗程,可用2~3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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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神经系统偶见言语、步行及意识障碍、椎体外系反应等。消化道反应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罕见消化道溃疡。肝肾功能异常,有时出现胸痛、ECG异常。其它有皮疹、发热、水肿等。 |
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或心功能异常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哺乳及育龄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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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高龄者慎用本品。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者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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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
对恶性淋巴瘤和急性白血病有较好疗效,对乳腺癌、头颈部癌、胃癌、泌尿系统恶性肿瘤、及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等有效。单用THP的有效率分别为20%~70%。与多种化疗药物如Ara-C、CTX、6-MP、MTX、5-FU、DDP等联合应用抗癌作用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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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口服吸收迅速,在体内缓慢释放出氟尿嘧啶,干扰或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而发挥抗肿瘤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的蒽环类抗癌药,进入细胞核内迅速嵌入DNA核酸碱基对间,干扰转录过程,阻止mRNA合成,抑制DNA聚合酶及DNA拓扑异构酶Ⅱ(TopoisomeraseⅡ,TopoⅡ)活性,干扰DNA合成。因本品同时干扰DNA、mRNA合成,在细胞增殖周期中阻断细胞进入G1期而干扰瘤细胞分裂、抑制肿瘤生长,故具有较强的抗癌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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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龄、骨髓功能低下、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者以及孕妇慎用。 2.服药后避免摄入酒精性饮料。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若出现骨髓抑制,应酌情减量或停药。 |
严格避免注射时渗漏至血管外,密切监测心脏、血象、肝肾功能及继发感染等情况。原则上每周期均要进行心电图检查,对合并感染、水痘等症状的患者应慎用本药,高龄者适当减量。溶解本品只能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水,以免pH的原因影响效价或浑浊。溶解后药液,即时用完,室温下放置不得超过6小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