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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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莫氟。 |
三氧化二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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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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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58 |
国药准字H1999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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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
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疗效最为显著。用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变期适用于肝癌、肺癌、胰腺癌、结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淋巴瘤等的治疗。放化疗时应用有增加放疗敏感性提高化疗疗效作用。可用于介入治疗及术中动脉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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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一次200mg,一日3~4次; 2.按体表面积一日140mg/m2,分2... |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4-6周为一疗程,亚砷酸注射液10mg加入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500ml内每日一次静脉滴注,完全缓解后间隔两同重复用药以巩固疗效,维持治疗间隔时间为4周8周12周。儿童患者用药标准按0.16mg/kg计算。恶性肿瘤的治疗4周为一疗程间隔2周重复用药。介入治疗及术中灌注每次20mg稀释后注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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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神经系统偶见言语、步行及意识障碍、椎体外系反应等。消化道反应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罕见消化道溃疡。肝肾功能异常,有时出现胸痛、ECG异常。其它有皮疹、发热、水肿等。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严重损害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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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高龄者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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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直肠癌),对乳腺癌亦有效。 |
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疗效最为显著。用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变期适用于肝癌、肺癌、胰腺癌、结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淋巴瘤等的治疗。放化疗时应用有增加放疗敏感性提高化疗疗效作用。可用于介入治疗及术中动脉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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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口服吸收迅速,在体内缓慢释放出氟尿嘧啶,干扰或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而发挥抗肿瘤作用。 |
本药属于长春碱类抑制细胞分裂的抗肿瘤药物,直接作用于微管蛋白/微管的动态平衡,可抑制微管蛋白的聚合,并使分裂期微管崩解,仅在高浓度下影响轴突微管,对管蛋白螺旋化的作用低于长春新碱,通过阻断G2与M期细胞的有丝分裂,导致进入间期或分裂后期的细胞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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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龄、骨髓功能低下、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者以及孕妇慎用。 2.服药后避免摄入酒精性饮料。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若出现骨髓抑制,应酌情减量或停药。 |
请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使用过程中少数病人有白细胞增高现象,用药2-3周时出现,不必停止治疗,1周后白细胞可自行下降或口服羟基脲降低白细胞。用药过程中有部分病人转氨酶轻度增高,可加用保肝药物,停药两周后可恢复至用药前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