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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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坎地沙坦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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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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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23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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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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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1次4-8mg,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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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为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肝功能恶化或黄疸:鉴于可能会出现AST(GOT)、ALT(GPTO,γ-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CK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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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围产期及哺乳期大白鼠灌胃给予本制剂后,可看到10mg/Kg/日以上给药组,新生仔肾盂积水的发生增多,另外也有报道,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给予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高血压患者,出现羊水过少症,胎儿、新生儿死亡,新生儿低血压,肾衰,高钾血症,头颅发肓不良,以及可能由于羊水过少,引起四肢挛缩,颅面畸形等。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本药。在灌胃给予围产期以及哺乳期大白鼠本制剂后,10mg/Kg/日以上给药组,可看到新生仔肾盂积水的发生增多。另外仅在大白鼠妊娠末期或哺乳期给予本制剂时,在300mg/Kg/日给药组,新生仔肾盂积水增多。哺乳期妇女避免用药,必须服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一般认为对老年人不应过度地降压(有可能引起脑梗塞等)。应在观察患者的状态下慎重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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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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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 (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2)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参照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