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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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苯甲酸100毫克、水杨酸80毫克、碘6毫克。辅料为: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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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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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77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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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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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处。皮癣消褪,痒感消失后,仍应继续用药三天,避免复发。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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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严重炎症反应的体癣、股癣及碘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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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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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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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轻微刺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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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破损皮肤。4.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用药后应立即洗手。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