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和胃,缩尿止遗。主治脾胃不和的小儿遗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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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肠、鸡内金;辅料为淀粉、乙醇、硬脂酸镁、薄膜包衣剂。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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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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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25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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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缩尿止遗。主治脾胃不和的小儿遗尿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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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5~9岁每次8片,10岁以上每次12片,一日2次,早晚服用,15日为一个疗程,连续服用4个疗程,如第二疗程后无明显疗效应咨询医师。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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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膀胱炎、肾炎、糖尿病、泌尿系统结核等器质性病变所引起的夜尿症禁用此药。婴幼儿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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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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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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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和胃,缩尿止遗。主治脾胃不和的小儿遗尿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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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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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饮凉水和凉食,并应避免着凉和劳累。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晚饭后不再喝水,临睡前一定排尿,有助于病症的好转与恢复。2.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重度遗尿(每晚遗尿1~2次)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