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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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化学名称为:N-(4-乙氧羰基苯基)维生素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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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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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国药准字H1998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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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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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一次15mg(3粒),每日三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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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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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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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过量服药可产生骨骼改变,如儿童骨骺盘的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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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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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本品为维A酸衍生物,结构式近似全反式维A酸,作用机制与13-顺维A酸及芳香维A酸较相似;但副作用较全反式维A酸轻。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以致角化,减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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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4.禁与维生素A同服。5.酗酒者慎用。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过度照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