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帕司烟肼。 |
天冬、地黄、天花粉、瓜要子(蜜炙)、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苦杏仁(去皮妙)、紫苑、浙贝母、款冬花、桔便、五味子(酯炙)、前胡、青皮(酯炙)、陈皮、黄芪(蜜炙)酸枣仁(炒)、黄芩、知母、淡竹叶、甘(蜜炙)。辅料为:炼蜜。 |
|
生产企业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553 |
国药准字Z2009362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肺气虚弱引起的咳嗽喘促,痰涎壅盛,久嗽声哑。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0mg/kg,顿服。 |
口服,一次一袋(8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严格按照儿童用法用量服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肺气虚弱引起的咳嗽喘促,痰涎壅盛,久嗽声哑。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气虚久痰多,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吐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著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败加重,痰量明显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故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葬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重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