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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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辅料: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半夏,陈皮,茯苓,甘草,黄芩,桔梗,苦杏仁,麻黄,前胡,枳壳,紫苏叶,麻黄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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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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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61 |
国药准字Z3602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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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
本品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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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
开水冲服,一次1块,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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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稀便、腹泻、腹痛等,通常不影响治疗,少数病人可出现黄疸和肝功能异常,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刺脱性皮炎等过敏反应;偶有出现可逆性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嗜酸性细胞减少症。长期使用时,可引起异常口渴,极度乏力,显著体重减轻,甚至伪膜性肠炎,应进行肝功能试验及血象检查,深部真菌感染患者忌用。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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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克林霉素可经过胎盘进入胎儿肝中并浓缩,亦可排入乳汁中,故妇女在妊娠和哺乳期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四周以内的新生儿应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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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
本品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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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林可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2.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3.肝、肾功能应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做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4.在肠胃疾病或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