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清热,解毒消肿。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部红肿、牙龈红肿、疮疖肿痛;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疮疖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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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玄参、肿节风。辅料为淀粉、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安妥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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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万通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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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718 |
国药准字H200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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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解毒消肿。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部红肿、牙龈红肿、疮疖肿痛;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疮疖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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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小片一次3片,重症一次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成人首剂0.4g一次,以后0.2g,一日1次,疗程7~14天。使用本品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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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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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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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幼鼠)中发现喹诺酮类药物对承重关节有异常损伤。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18岁以下患者。 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血药浓度增加。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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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清热,解毒消肿。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部红肿、牙龈红肿、疮疖肿痛;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疮疖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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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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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详情请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