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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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系自猪脑中提取制得的对神经细胞功能损伤具有作用的物质。 分子式:C73H130N3NaO31orC75H134N3NaO31 分子量:1568.84or1597.18 辅料为氯化钠、磷酸氢二钠和磷酸二氢钠。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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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英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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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40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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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病。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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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 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帕金森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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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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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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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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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病。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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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反应,应建议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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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