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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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系自猪脑中提取制得的对神经细胞功能损伤具有作用的物质。 分子式:C73H130N3NaO31orC75H134N3NaO31 分子量:1568.84or1597.18 辅料为氯化钠、磷酸氢二钠和磷酸二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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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英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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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40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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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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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 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帕金森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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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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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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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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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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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反应,应建议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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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