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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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乳香、没药、乌药、川芎、郁金、水杨酸甲脂、薄荷油、肉桂油、丁香油、樟脑。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三乙醇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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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神威药业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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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Z3702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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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活血化瘀,和络止痛。用于运动劳损,肌肉酸痛,跌打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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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外用药,按摩时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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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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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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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活血化瘀,和络止痛。用于运动劳损,肌肉酸痛,跌打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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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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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