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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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主要成分为蕲蛇(酒炙)、麻黄、羌活、天麻、竹节香附、肉桂(去粗皮)、防风、细辛、血竭、熟大黄、麝香等52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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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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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Z1102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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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祛风,舒筋,活络,除湿。用于风寒湿痹引起:肢体疼痛,手足麻木,筋脉拘挛,中风瘫痪,口眼歪斜,半身不遂,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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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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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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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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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祛风,舒筋,活络,除湿。用于风寒湿痹引起:肢体疼痛,手足麻木,筋脉拘挛,中风瘫痪,口眼歪斜,半身不遂,言语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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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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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饮酒能使乌头类药物易导致中毒。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