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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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淫羊藿、续断、丹参、知母、补骨脂、地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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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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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Z2002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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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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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4~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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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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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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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滋补肝肾,接骨续筋,强身健骨。用于骨质疏松和骨质疏松症,骨折,骨关节炎,骨无菌性坏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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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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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应用。 5.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要时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出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厌油、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试验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