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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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黄芪;辅料为氯化钠,焦亚硫酸钠,依地酸二钠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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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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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65 |
国药准字Z1202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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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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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于晚期肺癌250ml,每日1次,疗程21天;与化疗合用,在化疗前3天开始使用,250ml,每日1次,疗程21天 |
口服。一次6g(约3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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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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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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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扶正。用于不适宜放、化疗,表现为气虚证的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可与化疗配合,用于表现为气虚证肺癌、胃癌的辅助治疗 |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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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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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忌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 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