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免疫受损患者无致命危险的带状疱疹单纯性疱疹病毒皮肤粘膜感染及早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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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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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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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399 |
国药准字H2003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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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免疫受损患者无致命危险的带状疱疹单纯性疱疹病毒皮肤粘膜感染及早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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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本品涂擦患处,并覆盖,每次用量适中,每3小时1次,每日6次,连用7天。 2.涂擦本品时,应注意防护,用指套或橡皮手套涂擦,以免感染身体其他部位或感染他人。或遵医嘱。 |
常用剂量每天1~2次,用药前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本品薄薄撒于患处及其周围,如果患处已糜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晚上可用纱布敷盖。一般治疗期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如果一天用两次,通常疗程为1~2周);花斑癣:2周。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后数天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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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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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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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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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免疫受损患者无致命危险的带状疱疹单纯性疱疹病毒皮肤粘膜感染及早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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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局部可能有轻度烧灼感、刺痛、皮疹、瘙痒等。 |
盐酸特比萘芬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物。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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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仅限用于皮肤涂擦,不能用于点眼。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2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3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