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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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岑苷,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糊精。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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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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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80 |
国药准字Z5102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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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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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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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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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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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热。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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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