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退翳明目。用于风热上扰所致的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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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密蒙花、蒺藜(盐炒)、菊花、木贼、蛇蜕、蝉蜕、荆芥穗、蔓荆子、薄荷、当归、川芎、黄连、花椒、地骨皮、楮实子、天花粉、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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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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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073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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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退翳明目。用于风热上扰所致的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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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掰成小块,温水分次送服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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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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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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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风清热,退翳明目。用于风热上扰所致的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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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明确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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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含活血通经之品,妇女月经期间经量多者停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