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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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
珍珠、人工牛黄、冰片、黄连、山豆根、甘草、青黛、人中白(煅)、寒水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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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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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35 |
国药准字Z440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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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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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腔咽喉诸症;喷于患处,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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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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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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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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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咽喉肿痛者,喷药时不要吸气,防止把药粉呛入气管。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