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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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白蔹、槐花、五倍子、黑豆、猪胆膏(相当于胆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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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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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国药准字Z2006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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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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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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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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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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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解毒消炎,止血止痛,退肿通便,收缩痔核。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肛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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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
1.孕妇禁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